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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预警-谨防新型网络诈骗
发布时间:2015/7/15 17:01:46  浏览次数: 2476 次
发布时间: 2013-05-07 16:09      来自: 治安管理协会      浏览次数: 575 次

     网络诈骗是继传统欺诈、电信诈骗之后一种极为活跃的诈骗种类。依托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匿名性、虚拟性和有价性,随着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的兴起犯罪率不断提高。在我们的生活中,淘宝购物、支付宝转账已非常普遍,网络支付已成大势所趋。多数人都应网购过,也多多少少遭遇过网购欺诈陷阱,在谨守网络交易规则的情况下,这类不诚实的网络交易呈下降趋势。但是近年来一种特殊的网络诈骗---"中介诈骗",开始在网络泛滥并屡屡成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何为“中介诈骗”?让我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故事:杭州的余先生有一个女儿在日本留学,因此会经常购买大额日元外汇。在网上余先生认识了一位名叫"扑朔迷离"的网友,该网友表示因事需大额日元请余先生帮忙。余先生最后与对方商定,用支付宝进行担保交易。9月8日晚上,余先生看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出现了4.1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付款,付款人姓名为"戴某"。于是将49.7万日元打入了"扑朔迷离"之前给他的邮政银行账号,并等待对方确认。但几天后,付款人"戴某"迟迟不确认,还催促余先生退款。余先生和戴某沟通后,才发现他们双双被"扑朔迷离"给骗了。

骗术分析:"扑朔迷离"先和戴先生说好用日元换人民币,然后和余先生商定用人民币换日元。当戴先生的钱打入"扑朔迷离"提供的余先生的担保账号后,余先生以为戴先生就是"扑朔迷离",便将钱打了"扑朔迷离"提供的银行账号。戴先生没收到"扑朔迷离"的日元,便提出退款,于是事情便东窗事发,"扑朔迷离"人间蒸发,留下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

责任界定:此类案件发生后往往求助无门,责任鉴定者成为重点。在此案中余先生认定此事是支付宝公司交易漏洞所致,支付宝公司应负有相关责任,遂将支付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法庭认为支付宝是支付宝公司提供的线上交易工具,用户利用支付宝进行担保交易支付时,支付宝公司仅提供支付的网络技术服务和支付平台,而非交易平台。余先生被骗的事实与支付宝所提供的服务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最终驳回了余先生的诉讼请求。而此案中的戴先生也是受害者,支付宝中的4万余元应退还给戴先生。综上所述,本案应由审查不清的余先生承担相关责任,同时余先生可以报警向这位名叫"扑朔迷离"的网友追责。

防范措施:从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分子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起着桥梁的作用,给买卖双方进行牵线搭桥,骗取一方甚至是双方的财物。所以我们在进行网络交易的时候弄清对方的真实身份是很有必要,特别是担保交易。另外尽量少同陌生人进行虚拟交易,同时将交易的场所由支付宝转移至淘宝、拍拍等第三方交易平台以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对过于廉价的交易品持警惕态度,特别是虚拟产品折扣过低伴随着的往往是高风险。在交易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相关公司进行拦截,做最后的补救。总而言之,网络交易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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