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社会治安管理协会成立于2008年3月,是一家拥有旅馆、典当、废旧回收、娱乐、旧货寄售、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等七大行业430余家会员单位(入会数占全区各行业单位总数的95%)的非盈利综合性社会团体。
协会成立以来,根据团体《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安等业务指导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进行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免费业务培训、治安信息员的发展、自律检查等工作,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持之以恒实施。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极大的提高了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知识,有效的促进了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做到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同时,协会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协会视窗》月刊、网站、集群短信,架起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能部门沟通的桥梁。当然,对会员单位的服务也是协会日常工作的重点,做到了“有难必帮、有求必应"。
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规范的管理制度,齐心协力的工作团队,使得协会健康稳定的发展,有效的推进了地区社会化管理工作。协会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工作成效得到广泛认可。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法制日报、平安时报、人民公安报等媒俸均作了连续报道。浙江省公
安厅副厅长、市委委常、公安局长柯良栋,副局长陈国元等先后来协会进行调研,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1年5月,协会被杭州市民政部门评定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级单位”,成为杭州市获此殊荣的唯一区级民间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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