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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
发布时间:2015/7/15 16:40:42  浏览次数: 2695 次
发布时间: 2013-05-07 15:48      来自: 治安管理协会      浏览次数: 157 次
     又是一年辞旧迎新时,不论企业、个人都热衷购买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燃放,所谓:"爆竹一声除旧岁,梅花数点接新春",喜庆时刻总需“热闹”来点缀。但是烟花爆竹事故频发不免给节日添堵。为过好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协会精选烟花爆竹常用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烟花爆竹的选购
(1)根据用途、使用环境、燃放者的年龄、燃放技术等方面考虑,前往附近具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销售点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正规网点的销售许可证均悬挂于销售点的显著位置,请认清标识后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而到无证摊点购买有风险的产品。
(2)烟花爆竹产品外观应该整洁、无霉变、无漏药浮药、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识应完整、清晰,有厂名、厂址、警示语、燃放方法及注意事项等。
(3)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引火线应是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的安全引线,引火线的长度应适中。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二)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宗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三、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根据《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燃放时间从农历二十八零时至正月十五二十四时(2月8日-2月24日,即除夕前夜至元宵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四、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一)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都应按照产品说明要求选择正确的时间、场地进行燃放。
(二)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时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服用药物或醉酒者禁止燃放。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三)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侧身点燃退到安全位置。
(四)燃放出现异常,如熄火、燃放中断等情况,短时内不得靠近查看或重燃,待明确原因后再处理。
(五)燃放时,禁止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已燃的烟花爆竹,禁止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燃放时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等。
(六)家庭存储烟花爆竹的时间应尽可能短,并远离水、火、潮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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