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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否可以质押?
发布时间:2015/7/15 15:54:52  浏览次数: 4259 次

     很多私人小老板都有这么一个习惯,为防止员工随意跳槽,将其身份证扣押,或者有些老板因顾客拖欠费用将顾客的身份证暂时扣押。殊不知这样做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对方报警商家将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是"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是公民依法取得和用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本法第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除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为了具体落实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切实保障居民身份证不受非法扣押,本项将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列入违法行为。行为人只要非法扣押了他人居民身份证,即构成违法行为。

      所谓"非法扣押",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将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强行扣留。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行为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是否属于"非法",主要界限是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没有法定扣押权,没有法定扣押权的单位和个人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都是非法行为;是否属于"扣押",主要界限是行为人有没有采取强制性扣留行为;如果是居民身份证持有人为从事某项活动而自愿将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暂留某处,不属于非法"扣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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